鲁建管质安字〔2010〕1号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2009年,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以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为目标,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监督,科学检测,为推动山东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确保了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稳步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基本建设投资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促进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事业的发展,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激励先进,决定在全省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中开展评选2009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监督员、检测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先进质监站评选条件: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和主导本地区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依法行政,认真完成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省总站交办的各项工作,廉政建设,管理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度,本地区及行政辖区内未发生在监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本单位未因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先进检测单位评选条件: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要求取得相应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检测行业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提供的检测报告公正、真实、准确,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两年内未被省、市通报批评。市场行为规范,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并为本省检测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省检测专项检查中受到表扬的检测单位优先推荐;
三、优秀监督员条件: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了与监督工作相应的业务素质,全面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在所监管的工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清正廉洁。本人年度内未因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和本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群众评价良好。
四、优秀检测员条件:熟悉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和建设部、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在检测过程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所出据的检测报告公正、真实、准确,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在检测岗位工作3年以上并持有检测岗位证书,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业务熟练、客观公正、求真务实、不断创新,表现突出,为本省检测工作做出了贡献。
五、本次评选向一线和参与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测人员和县(市)区监督检测机构倾斜。各市质监站、各专业站省站负责本地区、本专业内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资格推荐工作,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六、评选名额分配和申报表格附后。
七、各单位务必将申报表于2010年1月31日以前用word文档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省总站联系人:嵇飙 王鹏 陈潇男
联系地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一号
联系电话:0531-86195352(质量监督) 0531-86195304(检测)
附件:
1、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监督员、检测员名额分配表
2、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4、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优秀监督员申报表
5、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优秀检测员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