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济南市召开全市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大会,研究部署做好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秩序治理规范工作。
会议强调,全运会虽然结束了,但工程参建各方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还须高度警惕、警钟长鸣,全面抓好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根据气象变化趋势及动态,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杜绝盲目赶工、抢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等行为。二是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组织冬期施工。尤其要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钢筋制作加工和混凝土配制、搅拌、运输、浇注、养护等重点工序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塔吊、施工升降机、提升式脚手架等大型建筑施工机械管理。四是加强施工现场防冻、防滑管理。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正常施工。五是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六是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落实抢险救灾人员、机械和物资,积极组织开展演练活动,确保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反映、妥善处置。
会议指出,下一阶段,济南市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完善制度、严格监管,深入扎实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一)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改革完善评标办法,以计算机辅助评标和异地远程评标为基础,逐步探索网上投标、开标和定标等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健全代理机构举报投诉、服务跟踪制度。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厉惩治评标不公等不良行为。强化工程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履约期间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管理,督促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法、诚信履行合约。(二)严格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劳务企业雇用农民工要“先培训、后上岗”,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禁止非法人组织承揽劳务作业。认真落实《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严禁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以“劳务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及肢解后转包、违法分包。加快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外地进济企业农民工工资预储制度,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三)强化有形建筑市场建设。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法定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进入有形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应招标的工程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的目标。(四)加强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严格落实《济南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办法》,禁止采用虚假结算文件骗取备案手续。完善人工工资定额、消耗标准、工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立项目招标控制价与投标人投标报价对比分析制度,研究制定建设工程“优质优价”实施办法,推进工程建设有序实施。(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和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快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制度体系和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大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六)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各方责任主体。属建设单位责任的,不予办理该单位新开工项目招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属建筑企业责任的,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取消其参与各类创优评先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半年以上工程投标资格。对外地进济建筑企业,一律清出济南建筑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函告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会议强调,下一步,济南市将加大力度整顿规范监理行业。通过采取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暂停投标资格、暂停执业资格、建议省主管部门吊销其资质资格证书、清出监理市场等手段,对监理工作水平低下、恶性竞争扰乱市场、挂靠经营、人证分离、项目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人员不到位、不认真履行监理责任的监理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分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高树金)